無論是燈具還是光源產品,近幾個月出口各國均遇到了較大的貿易壁壘,卡關的原因大部分都是因為能效未達到要求。以沙特阿拉伯為例,此前出口沙特只是要求光源類產品(lamp)才需要進行長達8個月的能效測試報告并注冊之后才能申請SASO認證,現在機構往往將所有燈具只要品名帶lamp的都需要進行能效要求,這無形中就增加了很高的出口成本。環測威檢測CTB是一家專業為企業提供出口檢測認證服務的第三方實驗室,其中在能效領域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沙特燈具能效主要是執行SASO 2870/2015。法令SASO2870/2015 明確了在法定的照明產品的能效、功能、標簽、有害化學物質以及能效標簽方面的要求。
從2016年5月1日起,所有在管制范圍內的照明產品,在出貨到海關時,都將會被海關排查該照明產品是否有做能效認證和貼有合格的能效標簽。
該技術法規管制產品包含了:光通量在60-12000流明之間的定向和非定向白熾燈、鹵素燈、自鎮流熒光燈(節能燈)、發光二極管 (LED) 燈。
同時,歐盟委員會的生態設計指令法規委員會在對照明產品的能效要求進行了評估,總結了現有照明產品的能效技術要求后,制定了一份新的技術法規,用于替代現有的能效標簽指令 1194/2012/EU、244/2009/EC。
該份新法規目前還處于草稿討論階段,預計將于2018年9月1日正式生效,在2025年9月1日前會重新進行審核確認是否需要更新。
◇ 新法規的實施分為3個階段:
階段1:2018年9月1日;
階段2:2020年9月1日;
階段2:2024年9月1日
◇ 新法規適用的產品范圍:
包括投放市場銷售或者投入使用的照明產品或照明產品部件,也包括被集合到其他產品中的照明裝置。